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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最新修订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VOCs(挥发性有机物)首入监管范围有法可依。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先后联合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财税〔2015〕71号)和《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85号),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全国范围内的石油化工、包装印刷行业实施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2016年1月19日,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6]113号),进一步明确了VOCs排污收费试点的具体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北京、上海、江苏、安徽和湖南等多个省及直辖市已进入实质性的征收阶段;VOCs作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物,成了各地治理的重点。VOCs治理市场逐步扩大,给治理企业带来了无限的挑战和机遇;
针对当前我国VOCs处理技术基础相对薄弱;业内对技术适用范围、使用条件缺乏规律性认识,对工艺设计和净化装备设计存较大随意性等问题。经研究决定,“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与监测技术”研修班定于2017年9月8日—2017年9月10日在河南*郑州举办(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一、 课程大纲:
第一天课程安排 (9月9日 周六)
1.《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对VOCs治理要求及发展趋势;
2.VOCs污染治理技术进展及其选择原则;
3.VOCs处理工艺系统;
4.VOCs检测与在线监测技术及其运用;
5.VOCs废气捕集与通风(系统设计重点关注点);
6.静电吸附技术在VOCs预处理中的应用;
7.VOCs废气净化效率评估与设施监管要点介绍;
第二天课程安排 (9月10日 周日)
1. VOCs典型治理技术的技术原理、工艺条件、净化效率及其案例运用;(本课题侧重请RTO、活性炭吸附(再生)、沸石浓缩转轮、冷凝回收等技术工艺方面的讲师授课);
重点行业VOCs排放特征、治理适用技术及其运用案例;
石化行业的生产工艺、VOCs排放特征、技术选择及实践案例;
包印行业的生产工艺、VOCs排放特征、技术选择及实践案例;
制药行业的生产工艺、VOCs排放特征、技术选择及实践案例;
(本课题侧重请用户层面(VOCs排放企业)的专家或企业工程师授课);
2. 从案例看VOCs治理工程的设计误区、常见运行故障及对策;
3. 经验交流、疑难问题解答;
(本环节拟定以VOCs污染防治疑难问题或失败案例为切入点,进行现场互动、案例分析、专家点评等互动教学模式)
二、参会对象:
环保相关管理部门、环监站、环监局、环科院等机构;VOCs排放企业(石油化工、有机化工、包装印刷、化学品制造、制药化工、表面涂装等);VOCs治理公司(工艺技术、工程设计、项目总包及运营服务)、检测监测机构、调查咨询公司、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设计院所,设备厂商、新材料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高管和技术人员。
三、授课方式:
采取专家授课为主,辅之以现场答疑等交流方式,培训内容注重实用性,穿插大量关键案例分析,课后研讨会,全员参与,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报名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15611910373 陈伟主任
报名咨询:18501367164 赵飞老师
中国环保教育网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有意向参加的会员企业,可与秘书处联系报名,会员单位免会务费,食宿自理。联系电话:0373—4601299,18003737232。报名截止日期:8月31日之前。